衡阳市逸夫中学的衡阳市逸夫中学学校商店招租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衡阳市逸夫中学学校商店招租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HNJS2023-FW-0301
3、采购项目预算:年租金不低于130000元/年,三年年租金不低于39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5、评标方法:¨最低价法 þ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 最低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租赁期限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390000 | 衡阳市逸夫中学学校商店招租采购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3年 | 390000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þ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3年 03 月 13 日至2023年 03 月 17 日, 每天8:30至17:00, 在 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附法人身份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二栋一单元708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2、磋商文件售价:400元。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 03 月 23 日 10 :00 (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二栋一单元708室
3、开标时间:2023年 03 月 23 日 10 :00 (北京时间)
4、开标地点: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二栋一单元708室
七、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衡阳市逸夫中学官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衡阳市逸夫中学
(2)地 址:衡阳市石鼓区建设路3号
(3)联系人:罗先生
(4)邮 编:421000
(5)电 话:13875778388
(6)电子邮箱:/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嘉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 址: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18号汇景花园二栋一单元708室
(3)联系人:唐鑫、王珍
(4)邮 编:421000
(5)电 话:0734-8189998/13873455916
(6)电子邮箱:265547410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