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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致同学们的一封信---关于禁止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24-12-18 点击数:2



    同学们:

    燃放烟花爆竹是庆祝各种节日的传统习俗,但与之相伴的却是严重的环境污染,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和废渣,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和水体污染。为改善我市空气环境质量和水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们真诚地发出倡议:

    01

    严格执行《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特定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衡政通〔2019〕1号),禁止在禁放区内(雁峰区、石鼓区、珠晖区、蒸湘区及衡南县三塘镇鳌兴村等地)燃放烟花爆竹, 不运输、储存、销售、携带和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人。

    02

    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禁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环境污染的,城市管理部门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03

    对违反相关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劝阻或向公安机关举报、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公安机关对举报者奖励人民币200元,举报电话:110 对劝阻举报者进行打击报复的, 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04

    选择低碳环保喜庆方式。建议同学和家长朋友们可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的喜庆方式庆祝节日。

    05

    在放假期间,同学们可积极参加“抵制燃放烟花爆竹”志愿服务活动,做不燃放烟花爆竹义务劝导员,做普及环保知识、宣传燃放烟花爆竹危害的志愿者,在街道、社区宣传环保知识,动员更多的人自觉抵制销售、购买、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营造人人行动、共同守护蓝天的浓郁氛围。

    呵护碧水蓝天,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了衡阳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请同学们积极支持我们的倡议,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美丽衡阳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祝大家节日快乐,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衡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  






    END

    编   辑 || 徐小利

    一   审 || 樊亚军

    二   审 || 吴瑞发

    终   审 || 刘玲芝

    顾   问 || 张  霖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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